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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在地方的实施——以徽州府物产会为中心.梁仁志,金晶.安徽史学,2025(06):15-23+54.
编辑:李志翀 预审:常泽宇 终审:常泽宇发布日期:2026-06-07 浏览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清末新政在地方的实施——以徽州府物产会为中心

梁仁志 金晶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摘 要:在清末新政发展实业的背景下,徽州府物产会应南洋劝业会的前期筹备要求而召开。徽州知府刘汝骥编纂的官箴书《陶甓公牍》记载了这场地方性展会的具体运作细节,由此可以窥见新政在地方的实践。表面上看,徽州府物产会基本遵照了南洋劝业会的章程要求,事实上却沦为官样文章。这虽受制于清末徽州的经济与社会环境,但根本原因在于作为“旧人”的政策执行者对新政的理解流于表面。在小政府的传统政治伦理下,旧式官僚缺乏对新式事物的根本理解和把控能力。即使有勇于任事者,也只知“皮相”,因循敷衍、逐利弄权者更是借机上下其手,导致新政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近代中国的转型发展,却最终无法承担起挽救清廷命运的任务。

关键词:清末新政;徽州府物产会;南洋劝业会;刘汝骥;端方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明清商人社会地位与士商关系研究”(24BZS04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