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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州诉讼文书研究(精装).阿风著 417页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3
编辑:董家魁 发布日期:2016-05-03 浏览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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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诉讼文书跨越明清两代,既有官府的诉讼卷宗,也有民间收存的诉讼文书,更是长时段、全方位地了解明清及近代中国诉讼制度与地方社会变迁的一个基石与重要参照。阿风编著的《明清徽州诉讼文书研究(精)》通过对明清徽州诉讼文书的深入、系统研究,尽可能地观照了明清 “诉讼社会”的历史背景、诉讼程序、典型案例、法律观念等方方面面,填补了相关研究的空白。

作者简介
阿风,1970年出生於辽宁省海城县,1991年毕业於辽宁大学历史系,同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从事徽州文书研究工作。2002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史学博士学位,2006年获得日本京都大学法学(论文)博士学位。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徽学、明清史与中国古文书学。代表作《明清时代妇女的地位与权利——以明清契约文书、诉讼档案为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

目录
凡例
绪言
第一章 徽州与徽州文书
第一节 徽州的历史
第二节 徽州文书的发现与整理
第三节 徽州诉讼文书研究回顾
第二章 徽州诉讼文书的分类——以存在形态为中心
第一节 诉讼案卷与官府发出的文书
第二节 “执照”与“抄招帖文”
第三节 民间文书
小结
第三章 徽州诉讼文书的分类——以诉讼过程为中心
第一节 状式
第二节 信牌(票)
第三节 审讼与问拟文书
第四节 甘结、领状与和息状
小结
第四章 明清时代徽州的诉讼程序
第一节 徽州府县的公署与官属
第二节 诉讼的展开
第三节 府
第四节 兵备道
第五节 明代的两院与清代的督抚
第六节京诉(控)
小结
第五章 明清时代徽州人的诉讼书证观念
第一节 书证的历史
第二节 书证的分类
小结
第六章 徽州的诉讼费用研究——以讼费合同文约为中心
第一节 健讼之风与诉讼费用
第二节 明清时代的讼费合同文约
小结
第七章 明代中期的山林诉讼——以成化年间《祁门县告争东山刷过文卷抄白》为中心
第一节史料分析
第二节 诉讼的始末
第三节 诉讼程序
小结
第八章 明代中後期徽州的宗族墓地、祠庙诉讼
第一节 明代徽州诉讼文书概观
第二节 徽州宗族墓地、祠庙诉讼的个案研究
第三节 宗族墓地、祠庙纷争的背景
小结
第九章 明代後期徽州的宗族争仆诉讼一以《不平呜稿》为中心
第一节 《不平鸣稿》的内容
第二节 《不平鸣稿》的史料来源
第三节 余、潘讼案的始末
第四节 《不平呜稿》所见明代後期的民事诉讼程序
第五节 《不平呜稿》所收词状的特点
小结
结束语
附录一:明清徽州诉讼文书选编
明宣德八年祁门县李阿谢供状
明宣德十年四月祁门县谢能静供状
明弘治六年四月祁门县康邦杰等清白息讼合同文约(抄白)
明嘉靖二年池州府关於僧俗结党等事诉讼文书
明万历四十一年至四十三年休宁县汪继夔等为升科水利河税事案卷 (附帖文)
明崇祯元年二月休宁县朱振坤等具结
明崇祯三年十月祁门县生员王来聘等呈请执照
明崇祯四年四月黄记秋、谢孟义立息讼清业合同
明崇祯十二年十二月徽州府理刑厅为禁止各保越界割草事告示
清康熙十二年祁门县李梦鲤抄招帖文
清康熙三十五年祁门县大洪司为叩赏金批缉逃事批文
清雍正十三年祁门县胡开发、胡曰恺为黑夜毁抢事诉讼案卷
清乾隆五十二年祁门县汪松云为冒滥顶带等事告汪兆机兄弟诉讼案卷
清乾隆五十六年歙县王罗氏控告鲍元标平毁方姓碑坟案卷
清嘉庆十八年祁门县讯详洪大由控郑国卿等讹诈送县私押并录递解後复来踞种缘由稿
清同治十一年绩溪县叶胡氏为国课全完、飞冤莫白等事禀状
清光绪二十四年绩溪县程肇荣等呈控程灶发谋占阁基案诉讼案卷
附录二:清朝的京控——以嘉庆朝为中心
第一节什麽是“京控”
第二节 嘉庆朝的京控
第三节 京控扩大化的原因
参考文献
后记